“贸大法学院学生法律沙龙”第29期成功举办

2021年11月25日下午,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贸大法学》编辑部主办的第29期“贸大法学院学生法律沙龙”在宁远楼221成功举办。

本次沙龙采取主题研讨的形式,围绕“资本、博主与MCN——网红经济中的法律问题”这一主题进行探讨。本期沙龙共收到98位同学提交的论文,分别从民法、行政法、刑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等角度进行了解读。经过编辑部遴选,本次沙龙由李爽、谢甜二位同学做主题发言,并邀请到了法学院冯辉老师担任点评人。

活动开始,首先由发言人依次做主题发言。发言人李爽同学首先从网红经济的背景引入,介绍了创作者即网红与MCN机构之间存在的矛盾。在谈及网红经济的相关法律现状时,李爽同学指出现有的法律规制存在法律规模体量大、未兼顾各方利益均衡、管制色彩强烈等问题,需要从提高监管者治理能力、创作者识别风险能力两方面入手,完善目前网红经济的法律治理。现场同学也就法律监管现状存在的问题与发言人进行了交流,认为在私法层面,针对MCN机构与平台间的关系,法律规制可以作进一步细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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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爽同学做主题发言)

接下来,冯辉老师对李爽同学的论文进行了细致的点评,冯老师首先肯定了李爽同学在研究过程中梳理法律规范的扎实功底,并对李爽同学的选题提出了建议,网红经济的概念比较庞杂,可以在选题上再做细化。冯辉老师还指出,同学们在论文写作的提出对策部分,需要转换视角,更多关注学理问题,秉持中立的角度进行法律分析,并鼓励大家多进行文献阅读。冯辉老师还提及了粉丝流量的法律属性问题,在私法领域中,流量的价值衡量和衍生交易可能会引发法律层面的权利义务问题,并引导同学们作进一步思考。

随后由谢甜同学进行发言,谢甜同学对网红经济下自媒体平台账号的权属关系做了深入探究。首先,谢甜同学分析了自媒体平台和平台账号的法律属性,指出自媒体平台账号属于物权形式的虚拟财产。其次,在探究账号的权属问题时,谢甜同学从学理研究和司法实务两方面入手,指出自媒体平台的账号权属分析需要结合账号本身的性质、平台服务协议、KOL与MCN机构双方关系等多方面因素考量,而我国目前的立法对自媒体平台账号的内涵和定义仍不明确。目前《民法典》第127条的规定为虚拟财产的后续立法预留了空间,司法实践和理论上仍需要作进一步探究。发言结束后,在场同学就自媒体平台账号的债权和物权性质问题做了热烈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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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场同学积极参与互动)

冯辉老师对谢甜同学的发言表示了肯定,指出谢甜同学在问题的法律分析和学理研究方面值得表扬,肯定了具体权属问题探析的法律研究价值。同时,冯辉老师也就自媒体账号迁移问题中的平台责任与在场同学进行了深入交流,物权转移不应当减损当事人的权益,而平台在配合账号转移过程中往往具有现实困难,平台的社会责任如何彰显值得思考。最后,冯辉老师再次提倡大家多阅读文献和书籍,积极参与学术沙龙交流,提高自身的学术研究水平,本次沙龙在所有与会同学的积极互动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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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沙龙活动现场)

来源: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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