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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数字法律实务方向在职课程班招生简章

国际名校      实践前沿     最强师资     聚焦数字法律实务


一、院校介绍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和211建设大学。法学学科与中国改革开放同步,发端于1978年的“国际商法教研室”。1984年成立国际经济法学系,1996年建立法学院。历经40年的发展,贸大法学院以特色鲜明的法科教育传统和办学实力成为我国培养高端法学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在全国法律院校和法律执业领域具有重要影响。

早在1985年,贸大即成为全国首批获得国际经济法专业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四所院校之一。2002年,国际法学专业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级重点学科”。2003年9月,教育部批准设立国际法学博士后流动站。2006年,民商法学专业被评为重点学科。2007年,获评教育部“国际化法学人才特色专业建设点”及教育部“全国双语教学示范点”。2009年,获批建设北京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际商事仲裁实验教学中心”。2011年,获批法学博士一级学科点。2012年,法学一级学科获批重点学科,同时法学院成功入选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被批准为“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和“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在2017年12月公布的教育部第四轮官方学科评估中,贸大法学院获评A类法学院。2018年7月教育部发布的全国首次专业学位评估中,贸大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同样获评A类。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以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层次法律人才为目标,拥有一支高水平师资队伍。四十年来,在人才培养上形成了自己的鲜明特色,为社会培养了大批高素质涉外经贸法律人才。毕业生的就业主要分布在高校法学院和研究机构、商务部、外交部、银监会等国家部委、司法机关、知名外企及顶尖律所等,多数从事与涉外经贸法律相关的法律业务或研究工作。

二、课程背景

当前社会正面临着从工业经济向数字经济转型的特殊时期,全面进入数字经济时代之后,法律监管体系也必将作出相应的调整。数字经济时代所要求的技术基础、生产要素、组织结构、法律监管体系革新均已实现或正在实现,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已成为工业社会到数字社会的历史发展分界线。数字法律实务的知识和专业人才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尤为重要和紧缺。

三、培养目标

为了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法制建设,适应快速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事业的需要,根据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的需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举办“数字法律实务在职课程班”,旨在培养多学科背景的复合型法律人才,提高我国法律从业人员在数字法律实务领域的专业水平。

四、培养特色

1)聚焦数字法律实务,深入学习数字法律专业知识,强调理论知识与实践的结合;

2)分析研判数字法律及热点问题和案例分析;

3)课程将通过理论讲解、实务讲座、案例分析、移动课堂等方式向学员深入剖析国内外数字法律发展的现状与趋势,以培养具备数字法律专业能力和适应社会发展需要。

五、课程设置及师资介绍

课程序号课程名称任课教师职务/职称
1网络与数字法律原理梅夏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2个人信息保护法许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数字经济与法律创新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3网络安全法洪延青北京理工大学研究员
4数据经济中的反垄断法黄勇、江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5数字经济中的反不正当竞争刘晓春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6平台经济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卢海君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7
公司法
待定
8合同法待定

9
商法待定

10平台经济中的消费者保护宁红丽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11数字法律争议解决实务薛源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专题讲座
1数字法律的全球视野张欣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数字经济与法律创新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2网络主权的国际博弈刘晗清华大学兼任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清华大学智能法治研究院副院长
3数字政府的机遇与挑战刘权中央财经大学数字经济与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4数字时代企业的竞争战略张钦坤腾讯研究院秘书长

备注:具体课次、内容及授课老师以最终课表为准。

六、学费

  20000元整(不含教材费),利用业余时间和双休日上课。

七、教学方式

1、进修期间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方式。

2、每门课程1-2天,利用业余时间和双休日上课。

3、灵活授课方式:线上+线下相结合。

4、授课地点: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内。

八、结业

学员按在职课程班的培养计划完成全部课程并考核合格者,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颁发结业证书。

九、报名与缴费

报名表

姓名
手机号码
邮箱
单位名称
单位纳税人识别号
单位通讯地址

备注:

1.请详细填写报名表有关信息,发送至邮箱:uibepx2020@126.com。

2.在收到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通过上述邮箱发送的报名确认函后3日内,将培训费20000元全款通过在线付款方式汇至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账户,具体详见确认函中说明。
3.多人报名请复制此表。
4.根据国家和我校相关规定,报销凭证一律开具“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抬头格式一律为个人(单位)。

联系我们

报名地址: 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博学楼
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010-6558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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